憂生計及丟失工作
從中國回加華裔迫放棄隔離復工
【明報專訊】維權人士給政府部門寫信﹐要求政府緊急立法,保護受疫情影響人士利益﹐防止疫情擴散。
隨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擴散﹐聯邦政府醫療部門發出通知﹐要求近期從中國回來人員進行14天的自我隔離﹐但是由於缺乏相關政策保護和措施不到位﹐這一通知要求很難執行﹐特別是許多打工一族由於擔心經濟損失和失去工作﹐主動或被迫放棄了自我隔離。
工人維權中心組織者劉碚溪說:「我已經接到不止5個代表工人查詢的社區中心來電﹐表示擔心如果進行自我隔離,工資福利無法保障之餘﹐甚至被僱主開除。
「比如一名2月初從中國大陸回來、在士嘉堡一間工廠打工的男士﹐抵加後想按照政府要求在家進行隔離﹐但擔心經濟上受損失﹐又怕老闆不同意﹐便先向我們諮詢。在了解到沒有任何政策保障和福利保護、最多只能申請就業保險(EI)時﹐這名工人只在家休息幾天就返回了工廠﹐而且沒有把回中國的情況告知給廠方。」
劉碚溪續說:「這一情況急需解決﹐據醫療部門報告﹐當前每天有七、八十人從中國返加﹐如果這些人因為工作不能進行自我隔離﹐等於是病毒潛在攜帶者﹐將極大增加疫情擴散的風險﹐後果不堪設想﹗」
按照當前的措施﹐進行自我隔離的打工者﹐唯一能申請的福利是病假類別的就業保險﹐但由於沒有專門針對疫情的EI規定﹐他們申請到的EI補助金可能只有14天打工收入的四分一。而且根據EI申請條件﹐最少工作600小時、提供醫療機構開具的病假條等﹐一些打工者很有可能申請不成功。
劉焙溪最後表示:「我已經分別給省長辦公室、省衛生廳和勞工廳去信﹐反映上述情況﹐要求政府緊急立法﹐保護受疫情影響人士利益不受損失。我提出兩條主張﹐一是頒布緊急法案﹐保護自願進行自我隔離人士的工資和工作不受影響﹔二是修改現行的『僱用標準法令』(Employment Standards Act)﹐提供一年10天的帶薪病假。但截止今(昨)天(24日)﹐除省長辦公室給予一個敷衍了事的電郵回復外﹐其他兩個部門沒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