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週刊》傳本月底結束營運
資方被指未向官方申報遣散
【明報專訊】壹傳媒黎智英旗下的台灣《壹週刊》繼2018年4月4日紙本停刊後,近日再傳出雜誌社將在本月底結束營運。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周四(20日)發聲明指,如資方決定停刊將遣散多達100名員工,事先須通知台北市勞動局及壹週刊工會,但工會及勞動局均未收到通知。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指,《壹週刊》全體員工已收到通知,需於周四上午在辦公室開會。目前《壹週刊》的在保勞保人數近100人,資方須依法申請大量解僱,並提出大量解僱計劃書。台北市勞動局指,大量解僱必須在60日前申報,否則即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可罰10至50萬元新台幣(約2.58萬至12.88萬港元)。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與台北市新聞從業人員職業工會聯合呼籲,壹週刊資方應首先跟工會協商,協商未完成前,不得逕行宣布資遣員工。兩個組織又呼籲,台北市勞動局應積極介入,避免資方違法,若資方違法,應按日連續處罰。資方應優先提供勞動條件近似的轉職機會或轉業方案,最後才採用資遣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