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選開支增上限 超區加至760萬
【明報專訊】立法會換屆選舉9月舉行,行政會議2月11日儱|議上,建議行政長官指令因應通脹,將候選人資助由每票14蚊提高至15蚊,並調高候選人嚙嬼|開支限額;而俗稱「超級區議會」鵅u區議會(二)」功能組別,開支上限由上屆693.6萬,增加到760.2萬。相關附屬法例聽日刊憲,2月26日會提交立法會展開「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明刊憲 月尾交立會
今次建議提高港島候選人選舉開支上限到266.1萬、九龍東同九龍西同為199.6萬、新界東同新界西為332.6萬。功能組別方面,舉例鄉議局、漁農界、保險界及航運交通界候選人嚙嬼|開支上限為13.3萬;超區就係760.2萬。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話,每次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前都會檢討選舉開支限額,一貫原則係唔可以低至對必要巀v選活動施加不合理規限,亦唔能夠高到窒礙經濟較不寬裕麰埥鴾H參選。政府鵀瓞{除鰴q脹外,仲包括香港人口預計上升3.02%;而2016年換屆選舉,地方選區同功能組別候選人選舉開支中位數,約為開支上限53%至59%不等,但亦有部分候選人龠}支達上限八至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