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警索賄35萬辯借貸 包庇詐騙集團判刑5年
【明報專訊】新北瑞芳警分局前偵查佐賴柏瑞,前年涉嫌偵辦一起詐騙案,卻透露案情給集團成員,再以「借款」為由索賄35萬元,並包庇2名詐騙成員,基隆地院採信被告主張金錢往來純屬借款,但免付利息1萬多元不正利益,被判刑5年。
判決指出,賴柏瑞(34歲)負責偵辦周惟立為首的詐欺集團,卻在2017年5月間告知周男正在追查旗下的詐欺案件,並已查得綽號「小豬」的劉男與「小辣椒」的邵女為車手,成員向賴警懇託盼勿再追查共犯,不久賴警就開口欲向周男借款20萬元。
周男稱自己沒錢,轉介林姓成員籌措並交付款項,賴警嘗到甜頭竟食髓知味,同月間又謊稱陳姓小隊長也需借款為由,再度索取15萬元,並在製作筆錄時,要求胡姓嫌犯不要供出劉男、另不追查邵女,豈知劉男日後主動投案,令包庇行為曝了光。
賴柏瑞發現遭基隆地檢署盯上,立即連絡周男等人,相約在瑞芳警分局會議室內將35萬元還給林父,並獲予免付利息約1萬6445元,2018年賴警被檢方依涉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隨後被停職查辦,月薪7萬停職後只剩9千元,還當起水電粗工餬口。
基隆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賴警筆錄未提及劉男為共犯,也未移送邵女,堪認兩者具有對價關係,不過相信賴警供稱35萬元屬於借款,一審依違背職務收受免付利息1萬多元不正利益,判刑5年有期徒刑,以示懲戒、儆惕,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