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貨倉被盜2.5萬口罩
【明報專訊】一名網店負責人早前從泰國購入100箱共10萬個口罩,昨報案稱其油塘工廈貨倉內有25箱共2.5萬個口罩失竊,估計損失約4.5萬元。
家品網店負責人羅小姐表示,年三十晚在網上向一個泰國口罩供應商訂購100箱共10萬個手術用口罩,打算供貨給在其HKTV Mall網店訂購的顧客及其他親友,每盒50個,售價80至100元。貨物早前抵港,共100箱口罩分兩卡板疊放在油塘四山街4號華輝工業大廈1樓一個倉庫內,並陸續分發給顧客。
羅表示,昨早職員如常回倉庫,發現其中一卡板少了一半紙箱,起初以為另一職員已把該批貨分發給顧客,故未為意。惟另一職員下午回倉庫時,表示並無取去該批口罩。羅經點算後,發現有25箱共2.5萬個口罩不翼而飛,立即報警。
她指出,未有發現倉庫門窗被撬等狀G,倉庫亦沒有安裝閉路電視。被問及偷口罩會否是「自己人」所為,羅稱「唔想去估呢樣洁v,故報警讓警方調查。她說,該批口罩全數為顧客預訂,現時正四出張羅其他貨源補貨,亦希望賊人偷走口罩後不要炒賣,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
「未來口罩」生產商:
需求大 提早用3月包裝
另外,海關前日在旺角一藥房檢獲6.8萬個外盒生產日期為2020年3月的「未來口罩」,並拘捕27歲藥房負責人。涉事泰國口罩生產商Longmed回應稱,因應多國出現新型冠狀病毒個案,對口罩需求龐大,公司提早使用原本準備於2、3月使用的包裝盒將口罩推出市面,希望防止病毒擴散。生產商指出,他們所有產品已向泰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包括口罩。海關回應稱正調查案件,沒有進一步資料補充。
大狀:生產商解畫 可求情難抗辯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藥房負責人有責任確保出售的產品與包裝說明相符,故生產商的解釋只能作求情理由,未能成為抗辯理由。他舉例,若有人售賣前年生產的口罩,而使用印有今年1月生產字樣的包裝盒,同樣不能以印錯字或錯誤使用包裝盒為抗辯理由。
(武漢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