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孔午命案陪審團商議2晚
曾橋喜薛青龍二級謀殺罪成

[2020.01.23] 發表
圖為警方在兇案發生後到場調查。

【明報專訊】2016年發生在多倫多市和萬錦市交界地帶的王孔午( Kongwu Wang,音譯 ) 命案,兩名被控一級謀殺罪名的被告曾橋喜( QiaoXi Zeng,音譯)和薛青龍( Qin Long Xue,音譯),昨午(22日)被陪審團一致判定二級謀殺罪名成立。

本案的審理分成兩組,已經審結的是在2016年11月6日晚至7日凌晨槍殺王孔午的3名兇手中的2人,一人承認過失殺人罪名,另外一人承認協助他人犯罪罪名,還有一名疑兇仍在逃。

而第二組就是此次審理的4人,警方認為這4人是前面那3名兇手的幕後主使。4名被告中,一人轉作警方的污點證人,一人在剛開審時被宣布無罪釋放,餘下的曾橋喜和薛青龍兩人,都面臨一級謀殺罪名。

審訊從去年11月底開始,直到本周一(20日)下午法官完成陪審團的引導。陪審團經過兩個晚上的考慮之後,在昨日下午將近2時達成了一致意見,判處曾、薛兩人二級謀殺罪名成立。

曾橋喜的辯護律師達沃迪(Fariborz Davoudi)表示,現在就談論是否要為他的當事人上訴還為時尚早,他需要和當事人商量之後才能決定下一步。

「我和我的當事人聽到這個判決時,都感到非常震驚,也感到很失望。」

2016年11月6日深夜至第二天凌晨,在士嘉堡區米蘭路3272號商場113號單位外的停車場,有3名蒙面槍手乘坐一輛迷你客貨車守候了5個多小時,先抓住一名陳姓男子,繼而開槍打死了從113單位跟隨陳走出的王孔午,後將死者的屍體丟棄在舊堅尼地路地區。

判刑聆訊2月20日進行

檢控方稱是曾、薛兩人謀劃了這宗謀殺案,要置王孔午於死地;而辯方律師則稱,這本是一宗謀劃好的爆竊案,要搶劫作為地下賭場的113號電子遊藝室,結果陰差陽錯之下失手殺死了王孔午。

宣判之後,對兩名被告的判刑聆訊將於2月20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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