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不顯示收費金額 律師提告
【明報專訊】內地自今年1月1日起,將公路省界收費站改為電子收費系統(ETC)自動收費,惟在更新系統期間,多次出現收費金額不均問題,導致多名車主投訴。江蘇南京律師崔武在上周四(16日)因ETC收費站不顯示收費金額,向法院提交起訴書,對江蘇通行寶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被告)提出訴訟。
崔武周日(19日)接受內媒記者採訪,表示在去年使用ETC時均通行順暢,「感覺到電子訊息時代的便捷」。未料至今年1月1號新規上路,每次在公路上通行時,沒有顯示收費金額和自己帳戶的餘額。他認為,依據有關法例消費者有權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並向經營者要求提供價格等內容。
據此,崔武認為被告侵犯其知情權,要求被告「停止侵權」,指出不告知的行為等同不尊重消費者人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做出整改,使原告每次通過收費站時能從電子顯示屏獲知具體收費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