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合約終止 未搬離單位 龔如心弟妹遭華懋逼遷
【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妹妹龔因心、龔中心,以及胞弟龔仁心夫婦,今年8月被華懋終止僱傭合約後,原定11月初要搬離華懋提供位於摩星嶺華亭閣單位,惟4人沒有搬離,華懋旗下公司前日入稟高院,要求4人馬上交還單位,以及向公司賠償每月逾6萬元的逾期佔用單位租金。
原告華懋代理有限公司,分3案入稟申索,首案訴龔因心、次案訴龔中心、第三宗訴龔仁心及其妻劉元春。
稱沒按協議搬走 索賠每月6萬租金
入稟狀指,4名被告分別於1980年11月至2008年4月與原告簽訂僱傭合約,為其前員工,4人受僱期間可入住涉事單位。4人自2012年分別居於摩星嶺華亭閣和3個單位。上述所有物業業主為「安居有限公司」,原告則為租客。據公司查冊資料,安居有限公司董事為華懋集團財務總監陳鑑波,而公司地址則位於華懋旗下荃灣如心廣場。據華懋集團官網,華亭閣物業有18個單位,每個單位實用面積約1800呎。
今年8月,原告終止4人僱傭合約,並表示4人若另簽協議,便可繼續住在涉事單位作為退休福利,惟他們沒有簽署,故4人須於今年11月2日前遷出。4人沒按協議搬走,原告要求他們交還單位,及須繳付每月逾6萬元的逾期佔用單位租金。
龔仁心:上法庭再講
對於被要求遷離單位,龔仁心回覆本報時稱「上鱆k庭翵ヾA上法庭再講啦」,現時無回應。被問及他涉拒簽的華懋集團協議內容,龔仁心回應稱「無狫縑v。
資料顯示,時任華懋慈善基金理事會主席龔仁心今年5月曾召開記者會,稱遺產管理人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帳目管理不善,7月入稟高院要求更換遺產管理人。華懋當時澄清,記招與集團無關,羅兵咸永道稱龔指控失實。華懋其後以集團內部文件疑遭外泄為由,凍結龔仁心、龔中心和龔因心之管理層職務,而遺產管理人亦終止龔仁心、其妻劉元春在管治委員會委員的職務。
【案件編號:HCA2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