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姦醉娃案」女事主否認的士上求隨被告回家性交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中心「書院街酒吧」(College Street Bar)的老闆及經理,被控輪姦一名女顧客等多項罪名的案件,昨天(30日)繼續在法庭聆訊。
代表其中一名被告、現年34歲的前經理卡拉斯科(Enzo De Jesus Carrasco)的辯護律師Uma Kancharla在對女受害人進行交叉盤問時,提出了有關後者要求與被告一起回家的說法,但被女受害人一口否決。
該名現年27歲的女受害人昨天在法庭上回答被告卡拉斯科的辯護律師Uma Kancharla的提問,辯護律師說:「卡拉斯科當時正乘坐的士回家,你要求與他一起回家。」
對此,女受害人回答說:「那完全不合邏輯,我根本一點也不想去那裡。」
辯護律師Uma Kancharla在提問時還說:「我將要提出,你詢問卡拉斯科是否有避孕套,他回答是的,然後你與他性交。」對此,女受害人多次回答,她已經不記得了。
書院街酒吧的老闆及經理,涉嫌串謀灌醉一位女顧客﹐並誘迫對方吸食毒品可卡因,隨後趁受害人神志不清的時機將她輪姦。
現年44歲的酒吧前老闆麥克米蘭(Gavin MacMiIlan)﹐以及現年34歲的前經理卡拉斯科,都被控以輪姦罪(Gang Sexual Assault)、給他人服食喪失神志的毒品(Administering a Stupefying Drug),以及強行禁錮的罪名。卡拉斯科還被加控兩項性侵犯的罪名,但兩名被告均不認罪。
檢控官稱,在2016年12月14日晚7時30分,女受害人走入書院街酒吧,直至翌日清晨6時才離開。酒吧內的監控錄影顯示,兩名被告在幾個小時內,對受害人反覆多次強姦或輪姦。而受害人因為醉酒和吸毒以致神志不清,失去了反抗能力。
檢控官還稱,後來卡拉斯科在早上離開酒吧後,把受害人帶去自己的寓所,再次對她進行性侵犯。
女受害人在當時年僅24歲,且不住在多倫多。她在作供時指出,她去酒吧探望一個在那裡學當酒保的朋友,卡拉斯科給她調製了兩杯水果雞尾酒,她沒有看到第二杯是如何調製的,但喝下去之後就開始感到行動遲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