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指警用軟件識別人臉3年 警無否認:用時會守法

[2019.10.24] 發表

【明報專訊】彭博社昨日引述消息稱,香港警方至少3年前已使用具人臉識別技術的澳洲人工智能軟件,警方昨無否認事件,稱不時檢視調查工具成效,包括可協助警方刑事調查時辨認疑犯的軟件,加強刑事調查能力,使用軟件時會遵守相關法律及指引。有議員關注做法引發「無差別」監察公眾及收集數據問題,促請警方交代用途及應用範圍;另有議員質疑若用此技術調查元朗7.21事件,一早應已拘捕更多人。

一名不願公開身分的人向彭博社透露,警方使用澳洲科技公司iOmniscient的人工智能技術至少3年,該公司曾派工程師協助多名警員學習使用技術。軟件可自動掃描影片(包括閉路電視)拍攝到的人臉,並與警方資料庫配對以尋找疑犯。該人指有警員於6月反修例運動後曾查問iOmniscient人員如何以行車記錄儀自動辨別車牌。

iOmniscient拒評論警方有否使用其人臉識別技術,稱技術有能力保障個人私隱,而基於香港私隱安全考慮及鏡頭數量較少,香港業務只佔該公司總業務很小部分。根據iOmniscient網站,該公司技術可用作人臉辨識,可協助在人群或機場找出疑犯、尋找失蹤兒童、辨識司機與車牌等。

莫乃光促向法庭交代使用理由

港大工程學院助理院長霍偉棟表示,執法部門可透過對比疑犯數據庫與現場照片,確認身分;若無疑犯照片,也有技術協助分析疑犯年齡、性別、特徵等,收窄搜尋範圍。他說若疑犯蒙面,如僅露出雙眼,會影響技術準繩度。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擔憂執法部門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會「無差別」監察公眾及收集數據,引發侵犯私隱的問題。他認為若警察使用此技術調查案件,需交代理由供法庭審視,避免濫用。他要求警方交代技術的用途、使用範圍、規範等,包括過程是對比照片抑或身分證等資料,以及有否將紀錄給予其他部門。

林卓廷:以此查7.21 可拉更多人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稱元朗7.21事件白衣人犯案片段清晰,拍攝到不少疑犯模樣,若警方一直有用此技術查案,「一早應該拉到更多人」,質疑警方「無心查7.21」。他認為若警方「正經地」用此技術查案是無可厚非,但若用作其他用途如政治逼害,則不合理。

(反修例風暴)

更多要聞
舊圖作文充斥 「已fact-check」難輕信 求驗傳媒:「非傳媒」專頁湧現 學者:圍爐助長流言
【明報專訊】「fact-check(核實)」成為反修例運動關鍵詞之一。但網絡帖文縱標榜「已fact-check」,不少卻不符事實︰如「圖文並... 詳情
【明報專訊】假資訊問題席捲全球,部分國家有所應對。德國及法國由政府立法限制,台灣則由民間自發成立事實查核中心。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 詳情
【明報專訊】政府計劃興建屯門南延線,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表示,屯門南延線或與未來中部水域人工島的鐵路連接,會要求港鐵在興建屯門南延線時預留接駁... 詳情
【明報專訊】工黨主席郭永健2016年因港鐵加價,連同約20人在九龍塘站閘內抗議而遭票控。裁判法院稱港鐵職員趕走示威者欠合理,判郭永健「沒有遵... 詳情
黃之鋒倘入閘未決 同選區今暫緩抽籤
【明報專訊】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晚舉行區議會選舉候選人簡介會,至昨晚多名曾被選舉主任提問的參選人均獲確認參選資格,據知只剩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仍...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9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