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案 小草:3被告稱一箍身一掩口一打針
【明報專訊】荃灣工廈DAN6單位2016年揭發石棺藏屍案,3名男子被控謀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污點證人小草供稱,3人逃至台灣後提起殺人過程,第三被告從後「箍」住事主身體,次被告在前面掩口,首被告負責注射酒精入事主體內。小草憶述在台灣逃離3名被告時不禁哽咽,兩度以紙巾拭淚,並確認最初是首被告主動提議殺死事主。
被告依次為曾祥欣(28歲)、劉錫豪(22歲)及張善(25歲),被控2016年3月4日謀殺男子張萬里(別名阿J,終年28歲)。
污點證人「小草」何菱瑜憶述,與3名被告潛逃台灣近一個月,他們會輪流陪在小草身旁,不會讓她獨自一人或聯絡他人,而她的護照被扣起、沒有電話卡,難以向外界求救,令她感害怕。
逃台遭輪流看管 「找有錢友人」為由脫身
小草續稱,眾被告多次講述殺人過程,第三被告從後在事主腋下附近「箍」住其身體,次被告在前面掩口,首被告負責注射酒精入事主體內。次被告向她表示:「姦淫擄掠、殺人放火,我剩番強姦未做過。」另外,他們提及處理屍體時曾鑿開石棺,發現屍體斷手。
後來,小草用電話連接Wi-Fi以社交媒體致電男友,男友稱去台灣找她,茼o趁機逃走。小草憶述逃走經歷時語帶哽咽,兩度取紙巾拭淚。她說當時與第三被告關係較好,兩人外出購買飲品時請求道「我想走,希望你幫我講說話」;其後向眾人聲稱認識居於台灣的男友人,對方「有蠵」,盼找該朋友玩幾日,起初有人反對,但第三被告稱「試懰q佢去,睇懮\垠籫咧勴返薄v,終獲首被告批准離開,秘密與男友會面及報警。
指首被告屬領導 主動提出殺人
小草在辯方盤問時確認,首被告為同屋室友提供免費食宿,擔當眾人的領導角色,經常會指示室友為他工作,亦是他主動在「There」會議提出殺死事主。辯方則提到,首被告經常要求室友飲用橙色飲品,杯底有殘留粉末,飲用後失去判斷能力、思路混亂等,小草亦有同樣經歷。聆訊今天繼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