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煙四起 政府:證需引緊急法訂禁蒙面法
【明報專訊】《禁止蒙面規例》生效後首個周日,全港各處烽煙四起,政府發聲明繼續「嚴厲譴責蒙面暴徒暴力行為」,稱「蒙面暴徒」趁機在多處堵塞道路、破壞公共設施、港鐵站及選定的銀行和商舖,縱火、向警察投擲汽油彈,以及肆意襲擊其他市民。政府以法例生效後出現的情G,認為「足證特區政府有需要引用《緊急情G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
政府發言人又稱,禁蒙面法生效,「是為了防止進一步的暴力和騷亂行為」,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張建宗稱無其他及時方案
另外,政務司長張建宗昨以「珍惜香港 停止暴力」為題發網誌,稱社會出現危害公安情G,政府不可坐視不理,形容立禁蒙面法是「一個困難但必須的決定」,考慮到目前危害公共安全的迫切情G,除禁蒙面法,並無其他及時方案。
政府推行禁蒙面法翌日,大批市民往銀行提款。金管局昨表示,留意到有傳言稱金管局會訂立「提款法」限制市民每日提款金額,局方強調絕無此事。
陳茂波重申不實施外匯管制
財政司長陳茂波在網誌提到,有評論關注政府訂立禁蒙面法是否意味將來會限制資金進出,他重申本港不會實施外匯管制,港幣可自由兌換,資金可自由進出,是受《基本法》保障。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