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押者稱遭懲教毆打 肋骨骨折4日始送院
【明報專訊】荔枝角收押所一名還押者報稱被懲教人員毆打致兩條肋骨骨折,但無獲即時送院救治,經母親投訴後才能到醫院接受治療,事主母親斥懲教署「收買人命」。懲教署昨回覆稱個案已由警方調查,不作評論。
懲教:有多種申訴途徑
懲教署指出,懲教人員會根據《監獄規則》對在囚者使用適當武力;又指有多種途徑供在囚者申訴,亦有向所有在囚者講述各種申訴權利及途徑。署方稱非常注重職員操守,對違規行為零容忍,若發現違法必嚴肅處理。
遭阻求診吃藥 爆粗被毆
43歲王先生(化名)因涉嫌觸犯刑事罪行被起訴,還押荔枝角收押所。其母楊女士表示,兒子上月4日要求看醫生及吃藥但被阻撓,過程中王先生曾對懲教人員說粗言,被超過3名懲教人員帶至另一房間,前後3次用棍毆打後再噴胡椒噴霧,王最少有兩條肋骨骨折,但當日無送院。楊女士稱,向懲教投訴調查組投訴後,兒子終在受傷後4日送院,留醫6日,懲教署長曾探訪。
投訴後被杯葛 倉友申訴信遭朗讀
楊女士說,「好肉痛」兒子被打,「擔心他送不到我終,要我送他終」,認為懲教署非「懲打署」,應教而非打,已就事件報警。警方指出,上月10日有接獲報案,列作普通襲擊,由深水囃粥浀D事調查隊第十隊跟進,暫無人被捕。
王先生的同倉倉友歐先生近日獲釋,稱王就事件投訴後,懲教人員向其他倉友施壓,要求杯葛王先生。他稱自己也曾被打,曾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信件卻被懲教職員打開並朗讀,認為在收押所投訴無門。懲教署回覆稱,寄給或發自申訴專員的信件,可按規定在在囚者面前開啟和搜查,但不得讀出,任何人對在囚待遇有不滿,可向投訴調查組或其他投訴渠道申訴。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說,過去一年已收到約5宗涉監獄內毆打個案,但由於監獄環境封閉且缺乏有效外部監察,難以蒐集證據。他建議還押或在囚者若遭無理對待,應盡快通知家人或外界親友,盡量記下詳情及相關人員名稱或編號,並要求到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