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證據 法官准公開
包括被捕時視頻1份備忘錄3份口供
【明報專訊】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一案的相關證據是否公開,成為卑詩最高法院昨日審理的議題。最後法官應順律師請求,容許相關證據公諸於世。
昨日溫哥華市中心的卑省最高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孟晚舟本人未到場,僅由辯護律師馬丁(David Martin)代理出庭。本案法官霍爾姆斯(Heather Holmes)稱公開證據的請求「非比尋常」(somewhat unusual),最後應順請求,同意公開孟於去年12月在溫哥華機場被捕時的視頻、1份備忘錄及3份證詞口供。昨天開庭前,孟晚舟代表律師馬丁與代美方的律師卡斯利(John Gibb-Carsley)在庭外進行了十幾分鐘的簡短交談。本次庭審過程僅持續約半小時,現場有大批媒體記者。
馬丁首先指出,對於孟晚舟的逮捕是非法的,此前就曾要求過公開相關的視頻及其他信息資料。馬丁說,上周五(16日)已向法院提交申請,希望向媒體公布孟去年12月1日在機場被捕時的視頻、1份備忘錄及3份證詞口供,以示司法公正。
卡斯利對此未提出異議,反而補充說,他相信媒體將會向民眾公正展示這些證據,並承擔與此有關的社會責任。
9月23日展開披露聆訊
對此,法官霍爾姆斯起初認為,案件仍處審理過程中,且尚未有任何定論,此時向媒體提供這些材料的副本是非常規做法,而且這部分材料也只能片面反映一部分事實。
但最終,法官霍爾姆斯同意了辯方律師的提議,並表示,考慮到本案一直以來都有著極大的社會關注度,雖然要求公開證據有點不尋常,但或許提前公開這些資料,是一個提高司法透明度的明智選擇。
法官霍爾姆斯還宣布,本案將在9月23日起,開始一輪為期8天的披露聆訊(disclosure he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