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院組聯體 不得變相合併
【明報專訊】發展中醫中藥如今已上升為國家戰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在醫療聯合體建設中切實加強中醫藥工作的通知》提出,推進中醫醫院牽頭組建多種形式的醫聯體,在醫聯體建設過程中,不得變相地取消、合併中醫醫院,不得改變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種理由在事實上削弱中醫醫院建設。
新華社報道,中醫類醫療衛生機構是群眾看病就醫的一個重要選擇。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的《2018年我國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統計公報》,2018年,全國中醫類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數達10.7億,比去年增長5.2%,其中,中醫類醫院6.3億人次。
通知還提出,茪O推動縣級中醫醫院在縣域內牽頭組建緊密型醫療衛生共同體。鼓勵組建由三級公立中醫醫院或代表轄區內中醫醫療水平的中醫醫院牽頭,其他若干家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護理院、康復機構等為成員的城市醫聯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