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菲路殊誹謗官司勝訴獲賠1566萬
[2019.05.25] 發表
【明報專訊】2017年悉尼《每日電訊報》刊登報道指《閃亮的風采》金像影帝謝菲路殊(Geoffrey Rush)於2015年演出悉尼劇團的莎劇《李爾王》期間,曾對同劇女演員有不當肢體接觸,報道稱劇團更接獲相關投訴。謝菲否認性騷擾之餘,並入稟控告《每日電訊報》誹謗,當地法院前日判謝菲路殊勝訴,指報道內容輕率及不負責任,需賠償謝菲路殊290萬澳元(約1566萬港元)。
另一方面,涉及多宗性侵及性騷擾女星案件的電影監製韋斯汀(Harvey Weinstein),據報已跟受害人達成和解協議,韋斯汀同意以4400萬美元賠償受害者及受影響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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