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擬就發展費設限 城鎮憂所獲資金減少
將現行3種不同收費合併

[2019.05.13] 發表

【明報專訊】安省進步保守黨政府已在上周推出了108號立法草案,將就省內各地的城鎮如何向發展商徵收費用作出改變。令省內各地的城鎮感到擔憂的是,省府欲就發展商繳付的費用設置上限,將導致城鎮從新開發項目中獲取的資金或直接的好處減少。

而在多倫多,當一些快速增長的社區已出現硬件(基建設施)﹐以及學校等社區基建設施達到或超過飽和狀態的情況時,市議員擔心,省府在立法草案中做出的改變將製造不適於居住的社區。

安省政府在上周推出了名為「更多的住宅、更多的選擇」(More Homes, More Choice Act)的108號立法草案,其中包括引入一項全新的社區福利收費(community benefits charge),該項收費將現時向發展商徵收的3種不同的收費合併在一起,省內各地的城鎮將不得不自行確保諸如兒童日託名額、公園用地和用於服務和基建的資金的到位。多倫多市政府的總規劃師林特尼(Gregg Lintern)說:「我關注的焦點是﹐我們如何創建一個適宜居住的城市。在建造更多的房屋的背景下,興建房屋不應對其他的一切構成損害。」

根據安省現行的規劃法,城鎮現有兩種不同的向發展商徵收費用的重要工具,一種被稱之為「密度獎勵」, 另一種被稱之為「公園貢獻」,上述兩種收費均被列入開發商提交的發展申請中。

此外,城鎮還有另一項被稱之為「開發費」的收費工具,這一收費用於支付與新建的建築相關的基建開支和服務開支,諸如交通線路、水管和下水道以及警察服務等。發展商必須繳付上述3種收費才能獲得建築許可。然而,省府在上周推出的108號立法草案將對上述3種收費工具構成影響,在上述立法草案中引入的全新的社區福利收費將替代「密度獎勵」,並禁止城鎮採用新的「密度獎勵」和「公園貢獻」這兩種收費工具。

上述立法草案還對開發費作出了更改,使開發費僅適用於諸如下水道和地鐵線路等基建開支,但不適用於圖書館和兒童日託中心等社區基建開支。在省府看來,全新的社區福利收費可以支付提供上述軟服務的開支。

對此,林特尼指出,令市府的規劃團隊感到擔憂的是,上述新的立法將解除市府徵用公園用地的能力,而這一能力是市府最有力的城市興建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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