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與不報原因 聶:我都想知
【明報專訊】選舉事務處遺失選民登記冊逾兩年無通報,至昨日仍未能確定涉事登記冊是在什麼情G下遺失。被問遺失原因以及職員為何知情不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回應稱:「我都好想知道」。
批評選舉處內部「溝通問題」
事件自傳媒上周揭發至今,仍有多個疑團未解,包括該登記冊是於選舉後何時及何地遺失,職員為何知情不報,有否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聶德權昨批評選舉事務處內部「一定出現溝通問題」,惟確實遺失的情G需待調查後,才可作公平判斷。
總選舉主任稱上周初才得悉
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主任黃思文昨日會見記者時則稱上周初才得悉事件,該處過去數天已盡力搜尋該登記冊,亦翻查不少處理選舉物資紀錄,並向當時相關負責人查詢,惟仍未能確定登記冊在什麼情G下遺失。他又透露,有執法機關在2016年10月要求查閱涉事投票站的選民登記冊,但選舉事務處一直未能尋獲該冊,相關職員「一直未有向我(黃)匯報」。他承認該處內部溝通「可能出了問題」,並向有關選民致歉。
曾於2016年到廉署舉報立法會資訊科技界種票事件的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表示,相信今次遺失的選民登記冊關乎IT界種票案,關注事件中是否有人企圖毀滅證據,敦促警方必須嚴肅調查。
申訴專員前日(8日)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近日接獲一宗有關是次選舉事務處遺失選民登記冊的投訴,會按《申訴專員條例》及處理投訴的程序,評審後決定是否及如何跟進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