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恐怖罪京士頓少年獲保釋
禁上網要戴監控器與家人同住
【明報專訊】安省京士頓(Kingston)一名被控與恐怖主義有關罪行的青少年,在保釋聽證後獲釋,但要遵守嚴格條件。
根據《青少年刑事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該少年的姓名不得透露。他必須在任何時間內,都與兩名獲准家庭成員中的一位在一起。他也被禁止使用互聯網,除非出於教育原因被事先批准。他必須留在安省,交出護照並佩戴加拿大皇家騎警提供的電子監控設備。兩名家庭成員有責任確保當事人遵守保釋條件,如果其違反這些條件,他們自己可能被指控。
美國聯邦調查局的情報引發加拿大警方的調查,最終引致該少年在1月份被捕。警方當時表示,這名年輕人策劃了一次恐怖襲擊,但未選擇具體目標。
根據禁制令,聽證會期間提出的任何證據,提交材料或理由都不能公布,該禁令涵蓋保釋聽證會。
少年的律師伯里斯(Simon Borys),希望公眾信任聽證會法官克雷林(Herbert Kreling)的決定,但他也說,檢察官有權要求另一位法官審核克雷林的裁定。
這名少年在1月被指控策動恐怖主義活動﹐並與另一人商議「把爆炸物或其他致命裝置﹐交付及放在公共場所引爆」。
他上個月被追加指控發出威脅,以及「製造,持有或控制一種旨在危害生命的爆炸性物質」,或「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少年還被指控「蓄意」使用爆炸物造成傷害或死亡。
他將於4月30日再次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