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頓中心亂槍殺人案 控方上訴要求重審
【明報專訊】七年前多市伊頓中心亂槍殺人案有新進展﹐控方再次要求重審﹐反對第二次庭審作出被告因為處於「創傷後精神緊張症」,而不須付上誤殺罪罪名的判決。
2012年6月2日﹐被告赫斯本茲(Christopher Husbands)和他的女友在伊頓中心內購物後來到美食廣場附近﹐此時一群5名男子從赫斯本茲身邊經過﹐赫斯本茲突然從書包裡拿出手槍向人群掃射﹐前後共射出14發子彈﹐導致2人死亡﹐6人受傷﹐此案當時引起全國轟動。
在2015年初第一次法庭審判結案時﹐陪審團達成一致裁決,判赫斯本茲2項二級謀殺罪和5項蓄意傷人罪成﹐主審法官其後宣判赫斯本茲終身監禁,30年內不得提出假釋申請。
但到了2017年7月﹐安省上訴庭3名法官認為案件審判過程在挑選陪審團程序上犯有錯誤,因此下令該案重審。赫斯本茲亦不認罪﹐其辯護律師告訴法庭,被告不應為其行為負刑事責任,理由是被告曾在案發前的數月遭受兩名死者的毒打並被刺傷,導致其患上「創傷後精神緊張症」(PTSD)。而他在案發時,因與兩名死者不期而遇而正處於意識游離的狀態。今年2月第二次庭審結果是﹐赫斯本茲被判2項謀殺罪名不成立﹐但5項嚴重傷人罪名成立和1項刑事疏忽導致他人受傷罪名成立,考慮到在審訊期間,赫斯本茲一直被拘留,他獲得釋放。
今年3月21日檢控方再次提起重審﹐在其訴訟中說﹐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奧馬拉(Brian O'Mara)在上次案件審判中製造了幾個與證據有關的錯誤﹐比如排除了與赫斯本茲犯罪有關的證據、忽略了赫斯本茲實施射擊時處於保釋狀態以及其他目擊證據等。
檢控方訴訟中還說﹐雖然赫斯本茲患有PTSD﹐但他射擊時處於能控制自己狀態﹐實施射擊是報復他的「仇家」﹐明顯是有目標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