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有尊嚴地奏唱國歌 謝偉俊重提停牌苦頭演繹定義
【明報專訊】立法會噚日繼續就《國歌條例草案》召開會議,唔少議員關注何謂有尊嚴地奏唱國歌。本身係律師嬼簞陲T(Paul),重提自己當年曾因違反律師行業鵅u操守」、「尊嚴」而被停牌,「我都嘗過苦頭,唔係坐監,但係律師停牌都等於坐監謚捸v。
當年Paul因為賣廣告、拍攝近乎全裸照片等事,被裁定違反專業操守。佢話法律上要有靈活性,唔可以將「尊嚴」字眼過分定義,否則只會製造更多矛盾、拗餐死。
Paul形容國歌法係「鹹淡水交界」,牽涉到內地法律,香港都要參照國內概念。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秘鄧忍光就話,遵守肅立、舉止莊重,冇不尊重國歌鵀甈陛A已經充分做到「尊重」。
答毛孟靜提問 鄧忍光:rap國歌不違法
議會陣線毛孟靜就問,若用rap(說唱)形式唱國歌,相信唔可以話係「莊重」,但會唔會話一定違法呢?鄧忍光就明言,純粹以呢種音樂形式唱國歌本身,係唔會違法。委員會主席廖長江鷊|議將近結束時,決定延長會議時間15分鐘,並打算開始審議下一條國歌法條文,引起泛民不滿,議會陣線陳志全就提出點人數,所有泛民隨即離席,結果點15分鐘都湊唔夠人,打完鐘15分鐘,廖長江就宣布會議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