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逃犯條例惹外國關注 外交部駐港公署 促尊重港立法進程
【明報專訊】政府早前建議修訂《逃犯條例》,以單次個案形式,移交逃犯至未與香港簽訂互助協議的地方,包括內地及台灣。歐盟駐港澳辦事處、美國駐港領事唐偉康(Kurt Tong)早前開腔表達關注。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表示,有關國家應尊重香港特區法治、尊重特區正常的立法進程。
行政會議成員、工聯會黃國健昨日建議,若要移交疑犯至內地,可設定更高門檻,例如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以啟動程序;在經濟犯罪方面,則可設定要超出某個金額的合約糾紛才研究引渡,金額則可再商討。
黃國健倡移交內地設高門檻
歐盟駐港澳辦事處日前回應傳媒查詢,稱關注修例對歐盟公民影響,要求政府就此議題作更深入諮詢。唐偉康較早時說,修例或影響美港雙邊協議。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日前在網頁上刊登與傳媒對答,提到有記者問及個別國家對修例表達意見,關注事件對其國家可能帶來的影響。公署發言人回應指出,合作打擊罪犯是國際社會共同需求,符合各方共同利益,有關國家應尊重香港特區法治,尊重特區正常的立法進程。
公署:特區正研究公眾意見
公署又稱,冀有關方面重視特區政府在不同場合多次表示,修訂兩個條例旨在使香港可與無長期合作安排的司法管轄區開展個案合作,採取的標準亦符合移交逃犯的通行做法,特區政府正在認真研究公眾意見。
議員:公署談立法少見
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說,記憶中公署或是首度就本港立法程序發表聲明,重申商界仍對修例是否涵蓋經濟活動感憂慮,冀當局勿倉卒立法。議會陣線毛孟靜認為,由公署發表聲明談本港立法事務較少見,質疑修例是否由北京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出席活動後表示,相信本港大部分商界人士均不會刻意違法,冀保安局多與商界溝通,以釋除他們疑慮,若商界提出可行建議則應考慮。對於是否剔除經濟犯罪,譚耀宗說要交由特區政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