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押查出曾扑頭搶劫 販毒漢加監4年
【明報專訊】正就販毒罪服刑的34歲售貨員,涉及3年前在旺角用硬物襲擊一名女子頭部,並搶劫其斜肩袋案件。警方從被告遺下的眼鏡和手表驗出其DNA,發現正還押的他涉案。被告昨於高等法院被判囚5年2個月,其中1年2個月的刑期與販毒罪的刑期,同期執行。
被告曾子龍(34歲)被控於2015年12月27日在旺角甘霖街搶劫一名45歲女子,事主袋內共有5000元人民幣、1500港元及1部手機。案情指出,被告襲擊及搶劫事主後,有男途人上前協助事主,被告在現場遺下斜肩袋後逃走,事主無財物損失,但頭部有3厘米裂傷,需縫6針。該男途人在現場撿到相信是被告遺下的眼鏡及手表,交警方化驗後驗出DNA,並發現他正還押。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當時手持硬物,是準備好向事主施襲,更襲擊事主最脆弱的頭部,幸無嚴重受傷,否則將成加刑因素,遂以7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扣減至5年2個月。由於被告干犯的另一宗販毒罪已被判囚14年8個月,法官決定將本案其中1年2個月的刑期,與販毒罪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HCCC3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