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站縱火圖自殺 無業漢被捕
【明報專訊】港鐵旺角站前日發生的縱火案有突破發展,旺角警區重案組總動員翻查大量「天眼」片段(閉路電視片段)及四出偵查,鎖定目標,昨晚在長沙灣元州h拘捕一名男子,初步調查相信他當時在旺角站企圖引火自殺,並不涉及意圖傷害他人。
被捕59歲男子姓劉,報稱無業,獨居於元州h元健樓一單位,據悉有易服癖。劉涉嫌縱火被捕,事後由探員黑布蒙頭、雙手套上紙袋押返警署扣留調查。行動中探員在單位檢走大批證物,包括火機、香煙、八達通、天拿水、衣服及斜應U等。
估計隨意選擇地點 受驚打消念頭
旺角警區助理指揮官鍾志明警司表示,縱火案發生於人流極多的交通樞紐地點,警方高度關注,事後重案組總動員調查。因為起火位置為天眼盲點,拍不到起火時情G,故警方需翻查附近一帶大量天眼片段,經情報分析及收集資料,鎖定目標男子,並於昨晚9時許在元州h將他拘捕。初步調查相信,他疑因病患及年紀大等原因,企圖在旺角站引火自殺,但因使用易燃液及紙張點火後火勢猛烈,疑受驚而臨時打消自殺念頭,離開現場。警方估計他隨意選擇地點。
行為怪異有易服癖 常求助港鐵職員
鍾志明表示,縱火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不論什麼原因及理由都不應縱火,因事件或會危及公眾安全,切勿以身試法,幸今次未有造成傷亡。
據悉,劉行為怪異,經常現身於港鐵站,並要求職員協助,包括報稱與人發生爭執,要求協助報警及召救護車送院。
事發於上周六早上9時許,港鐵旺角站E出口大堂位置的地面突然起火,火舌約半米高,黑煙直升上天花,燃燒約20秒熄滅,事件中沒有人受傷。消防接報趕抵現場時火已熄滅,地磚留下約1.5米乘1.5米燒焦痕[,警方列作縱火案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