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帶肉品遭重罰20萬 陸配驚嚇頻求情
月薪2萬多 哀求少罰一點
【明報專訊】農委會防範非洲豬瘟入侵,昨天起提高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罰鍰,桃園機場上午開罰2例陸配,她們挨罰了還不知違規,防檢官員認為,有必要加強宣導力道。
據《聯合新聞網》報道,50歲的何姓女子日前回大陸省親,18日上午從福州搭機回台,11時15分通過桃園機場第2航廈海關綠線檢查台,被執行加強查緝肉品闖關的海關關員查獲夾帶豬肉乾,清點後有15片,總重200公克,立即移交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開出第1張20萬元罰單。
何姓女子知道被罰20萬元後受到驚嚇,一直重複說:「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強調不知道不能帶肉類入境台灣。防檢局人員出示公文,說明從以前就規定禁止帶肉類入境,現在為了防範非洲豬瘟,才提高罰鍰金額。
防檢局人員提醒何姓女子,如果對處罰有意見,可以在30天內提出訴願。如果覺得罰鍰金額太高無法一次繳清,可以提出申請分期付款繳罰款。據了解,何姓女子花了20多元人民幣買15片豬肉乾,結果受罰20萬元,損失慘重。
下午1時從西安搭機返台的陳姓女子,也被海關查獲夾帶火腿腸,移送防檢局開出第2張20萬元罰單。
接下罰單同樣受到驚嚇的陳姓女子透露,回娘家探親時小孩打電話說想吃火腿腸,特別去買準備帶回台灣讓小孩解饞,既方便也不貴,沒想到要被罰20萬元。自己1個月薪水才2萬多元,要繳多久才能還清也不知道,在防檢局櫃台一直向工作人員求情「少罰一點」,檢疫人員礙於法令規定也愛莫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