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攜肉品入境 初犯罰20萬
【明報專訊】非洲豬瘟防疫升溫,違規攜帶肉品入境已自14日起全面提高罰額,但新法上路前三天,違規數仍高達41件,難以遏止。
農委會17日再次修改裁罰基準,針對違規自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產品入境,將第一次罰鍰從5萬元提高到20萬元,第二次再違規,即開罰100萬元,並從18日零時起正式實施。
蔡英文17日與賴揆召開緊急會議,確定將豬瘟防疫提升到國安層級。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會後轉述蔡英文的裁示指出,台灣養豬產值超過700億元,相關食品和服務產值高到難以估計,如果台灣防疫出現缺口,不僅將造成經濟損失,更是民生災難,非洲豬瘟蔓延是國安問題,這是防疫作戰,必須全民總動員,「一包香腸就可能摧毀台灣上中下游的產業」,往來中國等疫區民眾不要攜帶肉品回台,以免成害群之馬。
一包香腸 能摧毀各級產業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法於14日正式生效,將違規帶肉入境罰鍰全面提高為1萬元至100萬元,但從14日至16日,查獲違規件數仍高達41件,顯見新罰鍰額度仍無法有效降低違法,外界亦質疑罰鍰不夠嚴格,認為應該再加重。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17日臨時召開記者會,宣布旅客自3年內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地區攜帶豬肉產品入境,原首次罰5萬、再犯罰50萬,第三次以上罰100萬元,修正調整為首犯罰20萬元,自第二次起即開罰100萬元,新罰額從18日零時起實施。
黃金城表示,目前違規帶肉案例以陸配、越配居多,考量來自東南亞的移工、越配,可能因語言隔閡未能了解相關防疫資訊,未來自越返台班機將增加越南語廣播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