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教區訂「防性騷擾指引」 擬下兩月推
【明報專訊】天主教香港教區正制訂「教內防治性騷擾指引」,輔理主教夏志誠向本報表示,指引將訂明收到性騷擾投訴須盡快處理,可能招教會外的專業人員加入獨立調查小組,若證明性騷擾屬實應有懲處,說「希望讓人看到是公正的」,期望來年1至2月推出指引。
不先質疑受害人 調查或納教外專業人員
《公教報》報道,香港教區參照基督教協進會的《教內防治性騷擾手冊》,從受害者、犯事者、目擊者及教會層面制訂「教內防治性騷擾指引」,解釋性騷擾定義並闡述處理方法,讓投訴者知悉自身權利及申訴渠道。報道說初稿已向牧職人員和教區機構主管派發,並正收集意見。
天主教香港教區輔理主教夏志誠表示,指引將訂明若收到性騷擾投訴必須盡快處理,即使被投訴人很有誠信,亦不能先有偏見質疑受害人說法;接投訴後或成立獨立調查小組,成員除有獨立於事件的教會成員,也可能邀請社工或仲裁員等教會外專業人員加入,說「希望讓人看到是公正的」。
屬實可罰停職 告知受害人可報警
若證明性騷擾屬實,夏志誠亦認為有懲處必要,包括要犯事者向受害人道歉,甚或降職和停職;若涉及非禮甚至更嚴重的刑事罪行,宜報警處理。夏志誠續說,如投訴人希望向平機會、警方等機構跟進,教會應尊重其意願;即使投訴人未有跟進想法,亦應向受害人解釋各種處理和權利,包括報警或向平機會投訴。夏志誠期望指引將於來年1月或2月向各堂區及教區機構推出,其後開大型培訓聚會講解。
風雨蘭倡列明處理時間誰接投訴
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指出,過去曾接獲與教區相關的零星求助,主要是不知道投訴渠道,甚或投訴後對方一直指仍在調查中後不了了之。她認為,教區若推出指引應包括承諾完成投訴處理的時間、受害人可向什麼人投訴、投訴後內容會向哪些人公開、投訴證實屬實與否都應向投訴人交代結果和懲處。王秀容認為,教區應公開指引讓該整個機構都知悉投訴處理程序,並應增撥資源最少一年一次培訓職員,確保指引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