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遴選院長無共識 需另覓人選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早前遴選,來自內地、現於澳洲悉尼大學法學院任教的凌兵,以及在澳洲昆士蘭大學法學院任副院長的Simon Bronitt進入最後遴選階段。據悉因遴選委員會委員未能就推薦人選達成共識,早前決定暫不作出任何推薦,意味委員會可能要再另行物色人選,但時間未定。
現任法律學院院長何耀明已任院長一職逾4年,其任期將於明年6月屆滿,其後會繼續留任學院教授。
原兩人選 委員會暫不推薦
早前遴選已進入最後階段,遴選委員會委員需就推薦凌兵還是Simon Bronitt達成共識,據悉各委員一直意見分歧,未能就此達成共識,遴選委員會決定暫時不作推薦。本報就此向香港大學作出查詢,惟截稿前仍未有回覆。
人選之一的凌兵有北京大學法學學士學位及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碩士學位,曾分別在城大法律學院任職助理教授及副院長、在中大法律學院任教,後來轉到悉尼大學法學院任教。
凌兵出席與學生見面的論壇時,曾鼓勵學生前往內地交流,稱要多了解兩地法律差異。而在保護學術及言論自由方面,凌兵和Simon Bronitt均表示需要保護及尊重。
是次遴選委員會有8名委員,分別是校長張翔、首席副校長譚廣亨、校委會成員劉麥嘉軒、中央管理小組非教學成員,以及學院委員會主席、兩名教員及一名學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