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罪名是艱難時刻散播希望」
【明報專訊】案件踏入尾聲,首被告戴耀廷昨親自陳辭。他說案件關乎深愛香港的人,這些人相信真普選才可化解深層次矛盾;陳辭末段,他提到相信法治為公民抗命提供理據,若三子有罪,罪名是「在香港這艱難的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對入獄不感懼怕和羞愧。在庭內外旁聽的公眾以掌聲為陳辭作結,有人激動落淚。
戴:受馬丁路德金啟發
「佔中三子」等人與旁聽者開審前在庭外唱詩歌,更互搭膊頭祈禱。庭外公眾的掌聲伴隨戴耀廷步入庭內犯人欄。戴整理衣領後,站在犯人欄內以英語陳述。
戴耀廷開首講及公民抗命精神,指自己深受已故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啟發,又引述其說話,指面對拒絕談判的社會,非暴力行為可營造一次危機,迫使對方面對問題,並指將此精神栽種在「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當中,宣揚自我犧牲的愛及平靜安穩,而非煽惑憤怒與仇恨。
指單司法獨立不夠
需民主制度護法治
戴表示,作為香港法治及憲法的學者,相信單憑司法獨立不足以維護本港法治,若缺乏民主制度,會令政府的權力被濫用,未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戴憶述追求憲法權利逾30年,由從前他在大學讀法律,至兒子剛大學畢業,香港仍未有民主,而雨傘運動後仍有漫漫長路才可到達民主的終點,但「永不會放棄,也必會繼續爭取香港的民主」。
戴最後指出,「若我們真是有罪,那麼我們的罪名就是在香港這艱難的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又說對入獄不感懼怕和羞愧,「若這苦杯是不能挪開,我會無悔地飲下」。說畢,庭內外掌聲如雷,有人激動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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