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龍威不在場證據 入境處已刪除
【明報專訊】港人鄧龍威於2000年被指在菲律賓藏毒,在當地判處終身監禁,案件現進入最終上訴程序,須在7月16日起的30日內提交上訴書,如未能限期前提交新證據,維持原判機會極高;協助鄧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稱,努力索取案中關鍵證據,即鄧於2000年案發前未有離港的紀錄,以求佐證鄧於案發時不在菲律賓,昨就此與鄧的家人及本港保安局官員見面,盼得資料協助上訴。
菲警庭上作供稱,2000年6月1日起於馬尼拉監視鄧龍威12天,而鄧指他於6月19日才抵菲。謝偉俊稱,他自非官方渠道取得菲律賓入境處的文件副本,顯示鄧龍威於2000年6月19日的入境紀錄,文件上顯示鄧所乘的航空班機編號,以質疑菲警作供不實。
家人盼獲入境職員誓章
不過,謝指出該資料非官方文件,未能呈堂,故促請本港保安局助查找資料,並已向菲律賓政府申請當年鄧龍威的入境紀錄,但未獲正面確實回覆。
鄧龍威的家人曾於2006年向入境處申請2000年時的出入境紀錄,惟有關文件於審訊期間遺失,入境處本周回覆指出,10年前的出入境紀錄已銷牷A無法提供有關紀錄。保安局回覆稱,鄧的出入境紀錄已逾10年的保存期限及已被刪除,入境處無法提供,政府會繼續與鄧的家人及代表聯繫,盡力提供協助。
謝指現時需得到官方或被承認的出入境紀錄佐證,故促請本港入境處尋找有否有相關文件紀錄,亦希望向菲國申請鄧的家人及本港相關入境處職員簽署誓章佐證。鄧的胞兄鄧龍彪則指出,曾就案件上訴不果,現怕「希望愈大,失望愈大」,但對上訴仍有信心,並抱有一絲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