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衝入餐廳露台 撞死男童 司機被擄毆打又遭砍掉拇指
慘遭私刑 獲最高法院減輕刑期釋放
【明報專訊】一名男子不慎駕車衝入餐廳露台,導致2歲男童死亡﹐事故發生後數月,他受人攻擊,被毆打和截去手指,加拿大最高法院現在發布裁決,減輕他為導致男童死亡事故應服的刑期。
法院將蘇特(Richard Suter)的刑期減至他已經服完的10個月,他的30個月駕車禁令仍舊維持原判。
蘇特的律師說,裁決顯示,對一名有罪人士的私刑做法,應在量刑考慮之內。
車禍中死亡男童的母親莫林(Sage Morin)尚未發表評論。
62歲的蘇特是一名退休商人,2013年5月他在愛蒙頓南部一間餐廳外停車時與妻子爭吵,結果錯把油門當煞車踩下,撞死2歲的莫瑟夫(Geo Mounsef),莫瑟夫當時和父母、弟弟在餐廳用餐。
蘇特承認在死亡事件中未能提供呼吸樣本罪名。他在庭審中承認自己事故前4小時喝了3杯酒,但稱沒有喝醉。法官同意他並未受酒精影響駕車,他獲得糟糕的司法建議,才拒絕提供呼氣測試。
他最初被判4個月監禁,30個月駕照吊銷。阿省上訴庭將刑期提至26個月。
幾個月後,蘇特被人從車中擄走並被毆打。再過幾個月後,他又被3名蒙面人士從家中挾走,拇指被截掉。
最高法院(圖)認定,兩個低等法庭量刑都有不當。最高法院認為,原審法庭過於關注他本身並未醉酒駕車,而上訴庭則相反,認為蘇特因與配偶爭吵和飲酒因素合併而導致危險駕駛。
最高法院法官莫達維爾(Justice Michael Moldaver)認為,蘇特的量刑應獲減輕,因為他當時頭腦清醒,獲得不良的法律建議,並因為罪行而受到攻擊。
莫達維爾指出,蘇特的認罪和明顯悔恨態度也是考慮因素。
律師博托斯(Dino Bottos)稱,蘇特對裁決感到「感激和鬆口氣」,他對他做的事感到非常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