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未達裁決控罪 律政司申重審
【明報專訊】前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與另兩被告涉及的一項暴動罪,在早前審訊中,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據了解,辯方日前收到律政司通知,已決定就該罪申請重審,並提出希望與另一宗將於11月開審的暴動案合併審理。
共3被告 擬合併另一暴動案
今次律政司提出重審的暴動罪,指控梁天琦(26歲)、李諾文(21歲)及林傲軒(23歲)在砵蘭街參與暴動,陪審團早前經約27小時商議後,終未能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律政司日前向辯方所發的通知中,除表明會就未有裁決的暴動罪提出重審外,亦提出希望與11月開審的另一宗暴動案合併處理。該案的兩名被告為「美國隊長」容偉業(32歲)及袁智駒(25歲),已排期7月18日預審,暫定11月8日至12月19日審訊,由高院法官黃崇厚審理。
至於梁天琦早前被裁定罪成的另一項暴動罪,以及其承認的一項襲警罪,將連同另兩名罪成的被告盧建民(31歲)及黃家駒(27歲),於下周一(11日)判刑。梁天琦的代表大律師蔡維邦早前求情時自責,指他一代的香港人貪圖逸樂,怕年輕人「搞亂香港」,稱「今時今日呢度發生翵ヾA都係我呢個generation製造出薄v;反而梁天琦獲盛讚極具潛質,縱使將面對以年計監禁,仍答應香港人「絕對絕對唔會放棄香港」,為香港民主捨身打拼。法官彭寶琴一度質疑有關求情是否將暴力合理化,蔡否認。
【案件編號:HCCC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