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離異須優先考慮子女利益
《離婚法》修訂 列法庭考慮因素

[2018.05.23] 發表
司法部長王州迪周二在國會山宣布將修訂《離婚法》。(加新社)

【明報專訊】聯邦司法部周二在眾議院引入法案,要求司法機關在處理夫婦辦理離婚協議時,須優先考慮孩子利益,同時亦採取措施解決家庭暴力和兒童貧困等問題。這是加拿大逾20年來,首次對聯邦《離婚法》作出重大修訂。

司法部長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周二在國會山記者會上,形容C-78號法案是加拿大家庭法的「歷史性時刻」,將為此制度帶來少對抗、高效率的改變。她說,撇除財政負擔及情感傷痛外,分居及離婚本身已造成一定的壓力,特別是對孩子,所以當局提出新修訂法,力求透過減少衝突、解決家暴及確保足夠的家庭負擔責任等,為受影響的孩子尋求最好的福祉。

根據司法部的背景資料顯示,法案將採取較中性的用語,以「子女撫養令(parenting orders)」和「親子時間(parenting time)」等以兒童為中心、更人性化的詞彙,代替舊法中從字面上極具訴訟戰意味的「監護權」(custody)和「約見」(access)等生硬的法律詞彙。

新法還規定,法庭必須考慮一連串特定因素,以確保其作出的判決有利於兒童的身心、情緒及福祉。考慮因素包括孩子與父母、祖父母及其他重要人物等血源關係及其影響力,兒童的語言、文化、精神遺產,還有兒童的意見及喜好。

司法部指,當局沒有「一刀切」 (one-size-fits-all)的統一撫養權安排,法庭必須以孩子最大利益為重,按照每名兒童的特殊情況,度身安排最大量的親子時間。

修訂法要求夫妻雙方離婚後,一方提供適當的搬遷通知,法庭依循一套守則裁決是否批准其搬遷。此外,新法一旦通過,還要求法庭考慮家暴等因素,以作出子女撫養安排的裁決。

根據2016年人口普查,加拿大有逾200萬名分居及離婚家庭的兒童,在1991年及2011年有逾500萬加人分居及離婚,當中有約38%分居時和伴侶有一名子女。

加拿大律師公會(Canadian Bar Association)去年底曾去信司法部長,要求修訂《離婚法》,包括對搬遷及支援兒童等方面提供更佳的指引,並修改用詞。公會家庭法律部主席平斯基(Lawrence Pinsky)歡迎新的修訂案,認為是積極正面的做法。

但加拿大平權聯會(Canadian Association for Equality)發言人路德莫爾(Brian Ludmer),則批評法案欠缺標明撫養平等方面的假設,而有關假設將有助緩和在「離婚戰」中兒童被夾在中間的苦況。

更多加國新聞
民主建制部長 抱新生兒上班
【明報專訊】首位任內生育的聯邦內閣部長古爾德(Karina Gould)周二歸隊,抱着新生嬰兒來到國會山莊,和她一起工作。 聯邦民主建... 詳情
【明報專訊】安省證券委員會(OSC)昨天表示﹐已經聯同加國與美國證券監管機關﹐警告投資者有關加密貨幣的投資計劃。該會執行總監Leslie B... 詳情
【明報專訊】魁人黨周二因應新移民急增發表新政策,要求將25%新移民安置在滿地可以外地區,並規定準備到魁省的潛在新移民,必須會說法語。 ... 詳情
無懼變老 加長者自認健康佳
【明報專訊】加拿大進行了一個全球最大及最大膽的老年化調查研究﹐有關數據剛開始公布。當中揭示﹐大部分「年紀較大」的加拿大人認為身體健康。而且﹐... 詳情
虛擬助理 加人最愛蘋果Siri
【明報專訊】一項調查顯示,在亞馬遜(Amazon)、蘋果( Apple)、谷歌(Google)、微軟(Microsoft)各自虛擬助理的激烈...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8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