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業主成房東或擬出租物業 租金2189元可抵7成房屋支出
【明報專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CIBC)最近公布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加拿大屋主出租部分居所﹐或者擁有出租物業經濟收入不錯。每月賺取的平均租金收入2,189元﹐比每月的花費高出一半。而且﹐屋主所獲租金﹐可以抵消房屋支出近七成。
CIBC財務策劃及顧問的稅務與遺產計劃董事總經理Jamie Golombek表示﹐房屋成本高昂﹐加上屋主對額外收入的需求胃納愈來愈大﹐出租部分居所日益流行﹐尤其是對較年輕加拿大人而言。
他還說﹐大部分屋主相信﹐單是稅務優惠﹐已可令出租物業值得投資。但這些屋主必須明白出租物業投資﹐怎樣配合整體財務策劃﹐並需注意所有稅務影響。
是次調查揭示﹐26%加拿大屋主已經是房東﹐或者計劃出租主要居所部分地方或另外的出租物業﹐以賺取租金收入。而且﹐64%的現有房東擁有一項或以上投資物業﹐這些物業只為賺取租金收入。
調查揭示他們每月賺取的平均租金收入為2,189元﹐比他們每月的平均花費1,461元﹐高出49.8%。
調查又揭示﹐31%現有房東出租主要居所部分地方是長租(佔22% )或是短租(佔9%)。他們每月平均賺取1,287元租金收入﹐佔了每月家庭總支出1,888元的68%。
72%的所有屋主相信﹐投資在物業是賺取輔助收入的良好方法﹔37%屋主表示﹐若果現時置業﹐會視房屋是租金收入的來源。
CIBC這項調查是透過Angus Reid Forum進行﹐於3月2日及5月4日分兩部分﹐隨機抽樣在網上訪問了3,023名加拿大成人﹔又在4月5日至4月13日﹐第二次網上訪問了2,153名加拿大成人﹐這些成人擁有最少一項物業﹐並最少有部分是出租賺取租金收入。調差結果誤差正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