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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台北駐胡志明市經濟文化辦事處上周在網站上貼出招聘信息,擬聘用一名懂中文、柬埔寨文、越南文的人員,2個月試用期月薪250美元,外界質疑薪酬過低,又嘲諷台灣政府「高薪」招募新南向國家人才。
台灣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回應稱,該職位要請一名「當地僱員」,試用期間工資250美元,加上社保費54美元,合計約304美元,期滿後將視乎工作表現調整薪金。李憲章強調,薪酬待遇完全符合越南勞動法規定,也參考了當地物價指數擬定,「無不當之處」。胡志明市2016年平均月薪為265美元。(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