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土地大辯論展開後,新界土地和公私營合作均成為焦點所在。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昨建議,利用村界外的新界土地興建高層大廈,內有丁屋和公屋,例如上水天平山村附近3、4公頃的「鄉村式發展」地帶土地。他續說,若政府認為不宜向高空發展,應准許擴闊村界,以免這類土地「曬太陽」。然而,民間土地資源小組認為,丁權政策正受司法覆核挑戰,現時不宜作太大改動(見另稿)。
指以往難發展「很適宜釋放」
鄉議局昨早舉行研討會,討論活用新界土地問題,近百名鄉紳出席,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亦有出席。劉業強在會上評論不同土地選項時,談到「鄉村式發展」地帶,他指政府稱逾900公頃未批租或未撥用的官地屬「鄉村式發展」地帶,但此數字有「很大水分」,因為這些地不少「三尖八角」,位處丁屋之間或斜坡,難有發展潛力,他反而建議利用村界以外的新界土地,透過公私營合作方式,興建高層大廈,「堶惘陪鴝~民丁屋住宅,又可建公屋」。他解釋,這類土地即使屬「鄉村式發展」地帶,一般因在村界外而無法興建丁屋,「很適宜釋放出來,新界人持開放態度」。
劉業強倡選址天平山村 約7.7公頃
被問及有什麼建議選址,劉業強指初步見到上水天平山村附近有3、4公頃土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又不在村界內,上面有寮屋,「外界經常指我們霸住『鄉村式發展』地帶土地,我們就看看究竟有幾多地」。他稱不認為此舉引起「官鄉勾結」疑慮,「村屋(丁屋)由我們出錢,公屋的租值繼續廉價,是善用土地可考慮的方式」。城規會和政府資料顯示,上水天平山村附近屬村界以外的「鄉村式發展」地帶,面積總共約7.7公頃。
劉業強強調,以上只是初步建議,須詳細研究才可得出丁屋、公屋的比例,但相信供應量不少,若政府不認同向高空發展,則應准許擴闊村界,「新界人都有子女出生,除了市區人需要公屋,新界人都需要增加『鄉村式發展』地帶土地,多一些村界建丁屋」。
劉業強又說,若政府物色另一幅優質農地,作為古洞南即將興建的農業園替代選址,古洞南農業園的80公頃土地亦可改為建公屋,「這是否比使用粉嶺高球場(建屋)好?該處百幾年歷史,又有很多樹木、墓地」。
黃遠輝:發展高廈需足夠設施配套
同場的黃遠輝會後回應稱,「鄉村式發展」地帶土地基本上沒有一個額外的土地潛力,更加不可大規模地興建公屋,「公屋提供單位多,才對公帑有效益」。他續說,若興建層數增多,須先進行可行性研究,要有足夠交通、食水、污水設施配套,應付人口增加,才能支持向高空發展。
黃遠輝在會上又說,不認同坊間指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最終會演變為向郊野公園「長驅直進」,因為須至少符合兩個原則,包括位處邊陲和生態價值相對較低,且只限用作興建公營房屋或社福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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