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魁省法官建議省府立法人員,考慮改變法律允許多父母家庭,此前法庭審結一宗複雜官司,牽涉1個女孩和3個成年人。
3歲女孩的生父要求將他的名字放在女孩出生證上,代替被認為是女孩第二母親的女子,該女子現已變性成為男性,男子還要求法官將女孩的姓氏改為與他一致。
魁省法律僅承認兒童有兩位父母,只有他們的名字可以記錄在出生證明上。
事緣本案中的兩名女子結婚並想要孩子,她們在網上遇到一名也想要子嗣的男子,該男子與另一男子共同生活。他們見面,商定計劃,成為了這個孩子的3名父母。他們亦有簽署法律文件,給父親合法監護人的身分,同兩名女子一樣。
孩子出生後,非生母的女子變性成為男子,希望孩子叫其「父親」。而兩名女子因為這場變性,正在辦理離婚手續。
高等法院法官莫里遜(Gary Morrison)在4月末的裁決中說,今日社會生活很複雜,限制孩子父母為二人,不能反映2018年的社會現實。他說,孩子的最佳利益要求法律作出改變,承認那名女孩有3位父母。那是基於感情和社會經濟水平的認可。但法官裁定說,他別無選擇,必須適用現有法律,他指該法律將3人推入訴訟爭拗,「試圖將一人剔除。」
基於證據,法官選擇將女孩的生父名字放在出生證上,但拒絕讓女孩改成生父的姓氏。
在決定哪兩人有父母身分時,莫里遜說,女孩並非透過醫學輔助方式生育。他亦將生父和非生母的權利相對比。他說,醫學輔助方式生育的法律規定,在特定案例中,生父權利逾越非生母權利,即便生父可能只是精子捐贈者。而本案中,男子不僅是精子貢獻者。莫里遜說,一些加拿大省份和全球其他地區承認,一個孩子可以有兩名以上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