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省高中4死7傷槍擊案 少年囚終身10年不得假釋
【明報專訊】沙省北部社區拉羅徹(La Loche)造成4死7傷的嚴重槍擊案,案中槍手周二被判終身監禁,10年內不得假釋。法官批評社區缺乏支援,令槍手以至受害人及其家人被忽略。
案發於2016年1月,地點在拉羅徹社區及拉羅徹社區高中(La Loche Community School)。被告承認兩項一級謀殺、兩項二級謀殺及7項企圖謀殺等罪名。由於他在18歲生日前數周前犯案,依照《青少年刑事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不得披露其身分直至上訴期結束為止。
法官麥基弗(Judge Janet McIvor)周二判刑時形容槍擊案是「無知」、「冷酷可怕」,是預先計劃並預計造成最多傷亡的案件。她指,槍手早於2015年9月已有犯罪意圖,然後再搜索各種槍械類型及對人造成的傷害性。直到2016年1月犯案前一晚,槍手還在網上查問「殺人是什麼感受?」。她指,槍手籌謀數月,在數分鐘內完成犯罪。
麥基弗指,槍擊案嚴重打擊這個社區,很少老師在事發後願意留在學校任教,而區內不斷發生濫用藥物及自殺案,區內學生因得不到支援而再次「受害」,但最諷刺的是,他們得不到輔導,因為負擔不起,他們被遺棄,感到求助無援。她認為,當局必須提供更多的援助及支持。
槍手在庭上表示,知道他不能挽回自己的過犯,但若可以,他會盡自己能力去做。他在犯人欄內回望自己的家人時說:「非常對不起!我愛你們!」
辯方律師福克斯(Aaron Fox)表示,犯案動機至今仍未明,但他說,槍手曾透露自己每天撫心自問這個問題。他指,槍手現被囚禁在沙省艾伯特王子市(Prince Albert)一省懲教中心,每天閱讀、打紙牌及與牧師傾談。
福克斯相信其當事人會在聯邦監獄服刑,或根據判刑,部分時間在精神病院接受足夠的治療。
麥基弗表示,她會考慮被告的道歉以及認罪答辯,免卻受害人家屬再次陷入傷痛之中,她暫未能決定槍手適合在哪里服刑,而假釋委員會(parole board)將決定他何時或是否能重投社會。
案中兩名死者分別17歲和13歲的兩兄弟戴尼方丹(Dayne Fontaine)與德賴登方丹(Drayden Fontaine),他們在自己住家遇害,槍手隨後闖進拉羅徹社區高中(La Loche Community School),槍殺35歲的老師伍德(Adam Wood),及21歲的教師助理瑪麗詹維爾(Marie Javier),案中還有7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