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昨天在網誌撰文稱,政府下月起實施的每月3485元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可配合「公共年金」一同申請,為強積金金額不高的基層員工,提供更高生活保障。 每月回報視作收入 羅致光在網誌解釋公共年金計劃,指年金是一種保險產品,其面值就如其他保險產品的面值,所以在長者生活津貼中,年金面值不會被計算在資產部分,但年金每月的現金回報,則會被視為收入部分。 舉例,一名65歲男士退休時有60萬元資產,已超出長者生活津貼限額,但若他用其中50萬元購買公共年金,每月可領取約2900元,變相他只剩10萬元資產,則符合資格領取下月起實施的高額長生津,每月金額有3485元,加上年金收入,每月可獲6385元。若另一名同樣65歲男士,各買100萬元公共年金及一個私營年金,雖然其每月收入有約1萬元,但已超過收入限額,不符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 補強積金不足 羅致光續指出,這個年金配合津貼的設計,是為了讓夾心階層及基層員工,在退休時的強積金金額不高的情G下,仍可獲得更好的生活保障。 積金局主席黃友嘉昨天發表網誌稱,強積金制度就是為打工仔儲錢,為了令他們改變「月光族」的消費模式,唯有靠「迫」,把部分收入用作退休儲蓄。他又指強積金制度在財政運作上具持續性,讓在職人士為自己退休生活儲蓄,以免將支付退休金的責任轉嫁下一代。 他最後又承認,強積金制度有不少改進空間,但強調「它的強制性儲蓄的良好本意卻不容否定」,認為有準備的總比沒有準備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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