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賄非洲高官案,紐約法院昨日第三度處理何志平的保釋申請,但未有批准保釋,延後兩周後再訊,但事態終有較明朗的進展。法官昨要求辯方交代加碼保釋的條件,即何志平家人在港兩項香港物業能否兌回金額交予美國政府,如可以便會「認真考慮」是否批准保釋。何志平的妻子胡慧中昨仍未有現身,但辯方指出,由於羈留中心通訊系統一度失靈,胡慧中一度與丈夫短暫失去聯絡,擔心他會「永遠消失」。
特約記者 沈靖 明報記者 畢嘉敏 紐約—香港連線報道
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法官Katherine Forrest昨考慮到案情複雜,控辯雙方需釐清不少資料,故押後至5月17日下午3時(香港時間16日凌晨3時)再訊。
辯方的律師主辯官Andrew Levander昨步出法院,神情比以往輕鬆,一反常態開腔回應記者提問,表示對下次聆訊結果信心十足。
港兩物業需核實能否拍賣
何志平自去年11月被還押紐約,兩次申保釋被拒,美國東岸時間5月2日中午1時(香港昨凌晨1時)紐約法院就第三次申請聆訊,歷時兩小時,未見何妻胡慧中到場(見另稿)。對於辯方在保釋條件中「加碼」的兩幢香港物業共值約400萬美元,控方上周五提出反駁,指其抵押權不明,形同虛設。
控辯估量刑期相差120個月
惟法官昨表明可商榷,要求辯方回應香港物業若被美國政府充公,能否拍賣並收回金額(見另稿)。法官續稱,400萬美元對美國財庫是九牛一毛,但需核實海外物業能否兌現再作定論。控方亦首度確認,待辯方核實,會「認真考慮」其保釋申請。
雙方又推算何志平潛逃動機,分別引述不同案例,對《海外反貪腐法》的刑期估量各執一詞。控方估計的刑期比辯方足足多120個月,欲證明何志平會因刑罰嚴重而潛逃。法官要求雙方達成共識,訂出合理年期範圍,又荓惜镼璆N何志平一旦保釋能否合法留美。
官要求雙方闡釋利益衝突
控方亦質疑何志平的律師費由總部位於中國的能源公司支付,可能有利益衝突之嫌。法官指出,現無實質衝突,但不排除有潛在衝突;而何志平非受僱員工,角色含糊,故要求雙方兩周後以書面闡釋事件。
倘禁保釋 考慮申單方交文件
辯方律師於保釋信中指出,若保釋失敗,會考慮向法庭申請「單方提供文件」(Ex parte submission),即辯方向法庭遞交文件,而控方不能介入。美國前聯邦檢控官程樂其接受本報查詢指出,辯方之所以這樣提出,是不想控方取得太多機密文件。
對於何志平早前申請撤銷8條控罪中的6條,並要求減少證物數量,法官昨指這不影響案件繼續聆訊和保釋結果,需要容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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