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昨日報道,參加學券及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劃的迦南幼稚園,因使用「CANNAN」商標,11間分校在5年間共繳交1610萬元「專利費」(Royalty Payment)。迦南幼稚園昨晚回覆本報,稱相關開支為「版權使用費」,並指自2017/18學年教育局推行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劃,11間參與計劃的非牟利迦南幼稚園,已經毋須繳交有關費用。 捐款佔近5年「專利費」1/3 根據公司註冊處文件,迦南各分校最新財務報告為2015/16年度,相關決定未能在文件反映。 校方又表示,收取有關版權使用費的迦南教育機構有限公司(Cannan Educational Organisation Limited),已將過去收取的版權使用費用作捐贈予不同社區團體或組織,作教育及慈善用途,捐贈總額約519萬元(見表),但未有列明捐款年度。而本報昨日報道,迦南幼稚園11間分校在2011至16年,5年間共繳付1610萬元專利費。 指曾告知稅局 未見異議 校方又稱,他們2007年在申請成立非牟利幼稚園的過程中,曾就有關收費向稅務局查詢及披露,稅務局對此並無異議,亦同時就此向教育局提交有關文件。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校方停收專利費是恰當做法,但擔心有其他辦學者以不同名目在營運幼稚園中得益。他另對校方聲稱稅務局對幼稚園收取專利費沒異議,以及有向教育局提交有關文件一事有保留,「幼稚園的錢應是用在教學上,不應用作其他用途」。他指以往的幼稚園以私營為主,但隨茯F府提供資助及津貼,政府應加強監管幼稚園經費的使用,避免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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