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署報告指出,衛生署控煙辦公室於2013至2017年,5年間共發出近4.7萬張定額告票,而訪港非本地違例者有21.5%欠交罰款,涉及468宗,比例遠高於本地違例者的1.3%。審計署認為控煙辦有需要研究如何促使違例者繳罰款。 衛生署於2001年成立控煙辦,根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控煙督察如目睹有人在法定禁煙區內違例吸煙,可向違例者發出15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本地人走數比率亦升 審計報告指出,控煙辦於2013至2017年向居港本地違例者發出44,81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而非本地違例者則有2173張,當中有468宗欠交罰款,欠交罰款比率為21.5%,遠高於居港本地違例者的1.3%。不過,本地違例者欠交罰款的比率亦有上升趨勢,從2013年的0.4%升至2017年的3.2%。 5年撤306告票 近半填錯 審計署指出,現時違例者可透過櫃員機、網上銀行、繳費靈等交罰款,控煙辦有需要研究增加方法,促使違例者、尤其是非本地人交罰款,例如引入經便利店付款。 審計報告另指出,2013至2017年間有306張違例吸煙的定額罰款通知書須撤回,其中139張(45%)涉錯漏,包括漏填案發地點等,全都是由控煙辦以外的執法部門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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