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案中女童被母親送院後,事件始遭揭發。跟進個案的社工於數天後,與女童母親一同到醫院探望女童,惟社工稱女童母親當時反應異常,不斷說「返去xx度飲魚湯」女童便可康復;又要求社工幫忙,讓女童可出院回內地,社工作供時更一度於庭上痛哭。 要求社工助女兒出院返內地 社工張海侖表示,首被告於2015年7月23日、即女童入院後5天致電她,稱女童正在醫院;首被告表示不知所措,因醫生稱她將被起訴。張及後從首被告取得醫療社工的聯絡方法,從而得知女童情G嚴重,遂相約首被告於翌日到醫院探望女童。 張稱在醫院看到女童時「好震驚」,心想「點解會瘦成咁」。張問首被告為何不把情G告訴她,首被告稱不想麻煩她,並擁茼o哭泣。張憶述首被告當時反應不合理,例如曾說「返去xx度飲魚湯就會好」、「醫院孎N氣對女童唔好」,並要求她向醫生轉達,讓女童出院回內地。 張承認當時首被告顯得無助,亦表現得很想幫助女童,但由到達醫院,直至二人一同離開,首被告仍不斷重複說「返去xx度飲魚湯」就會康復。「佢(女童)襩CU咁麊牯A,只用咁鴾隤k會幫到佢?」說到這堙A張一度於庭上痛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