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空姐2013年底被發現遭藏屍荃灣住所衣櫃內,其前男友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事主同事供稱,案發當日曾與事主通電話,其間事主為與新男友的發展向他哭訴,3日後他發現事主失聯,追查下聯絡事主胞妹並揭發事件。事主胞妹昨被控方要求觀看胞姊死狀及其物品照片時一度落淚,其間法官問控方「是否有必要看這些相片?」 控罪指稱被告莫俊賢(30歲)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單位內謀殺陳曼儀(終年26歲)。 同事發現事主失聯多天 揭兇案 事主同事李浩境供稱,事主是大情大性的人,案發當日他與事主通電話,事主談及與新男友發展得不太好,更一度哭起來。3日後,他從北京返港下班,發現事主電話打不通,當天原應上班的事主又沒出現,而事主的WhatsApp顯示其最後上線時間為案發當日2013年12月4日下午3時55分,他遂透過同事查問事主家人的聯絡方法,輾轉下終聯繫上事主胞妹陳蔓禎並揭發事件。 胞妹:家姐早想與被告分手 事主胞妹陳蔓禎供稱,2013年12月8日凌晨收到李浩境來電,稱事主已失聯多天,她覺得「好唔妥」,於是查看事主的更表,發現事主休假3天,遂在家中尋找事主的物品找線索。她當時揭開事主H上的被鋪,找到事主上班用的高跟鞋、手袋及制服外套,惟對事主將鞋放在H上感到不正常,覺得事態嚴重,怕事主出意外,遂叫醒父母告知事件。 控方要求事主妹看胞姊死狀照片 陳續稱,父母與她在家搜尋線索期間,父親突然大叫「呀,鰜蚹r」,她遂走向父親身處的睡房,在房門外停下腳步,遠處看到衣櫃有一對腳伸出,「大約知道係我家姐」,她茪鷟豸ㄜn動任何物品並報警。 控方昨讓陳蔓禎翻閱事主屍體的照片,要求她確認事主被發現時的死狀,陳看到事主屍體相片時不禁落淚,用紙巾拭眼;控方再讓陳看事主的書桌及家中的雜物等相片,法官邱智立此時打斷稱「是否有必要看這些相片?」 陳又供稱,其姊早與被告有分手念頭,惟因被告不願意而「分唔到」。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2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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