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歷史教科書 楊潤雄:中國擁香港主權 不涉「收回」
【明報專訊】有報道引述教育局今年一份高中歷史教科書的評審報告,部分描述本港與內地關係的字眼,例如「中國收回香港」、「香港位於中國南方」等,被指「措辭不恰當」。教育局長楊潤雄昨日在立法會上回應指,中國一直擁有香港主權,「無論是在事實上,或是歷史上,香港的主權由來都是在國家手內,所以是沒有一個移交主權,或是收回主權的問題」。有立法會議員關注,這是否代表本港教科書日後不可再用香港「移交」或「收回」等字眼,楊未正面回覆。
能否再用「收回」字眼
教育局澄清無否定
《有線新聞》早前報道,高中歷史教科書中「香港位於中國南方」、「中國收回香港」、「 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內地」等字眼,被教育局課本評審委員會評為「措辭不恰當」,而過往並無問題。本報昨翻看本港巿面部分高中歷史教科書,大多使用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字眼。有資深教科書出版商認為,歷史書講求準確,如現時要求用「恢復行使主權」官方標準說法,屬合理。
在昨日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時,多名議員關注教科書經評審後被指部分字眼不恰當事件,公民黨議員郭家麒關注,這些年發生何事,致一些以往可以用的字眼,現時卻不可用;議員毛孟靜關注日後是否不可再用「收回」字眼。楊潤雄解釋評審的過程(詳見A4),強調不可單看獨看一句,而要「看前文後理,很多時可能同一句說話,在以前的前文後理可以接受,但在新的教科書之下不可以接受」,但未有進一步解釋為何現時不可接受部分字眼。他又舉例指如書籍寫香港在中國的南方,「在語文上是有不同的解釋」,可以是中國境內或外的南方,認為「是有不清晰,是需要改的」。
楊其後重申中國擁有香港主權,「不涉及有任何收回或由英國交回的概念」。教局發言人在會後補充指,楊潤雄「無否定收回香港的字眼」,因基本法亦有闡明「(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願望)」,故「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及「收回香港」並不相悖。
有出版高中中史科教科書的名創教育社長黃燕如表示,出版社會將教科書給予教育局評審,局方會就準確度及字句是否易明等作標準評審,如出版商對結果有疑問可詢問局方。有不願具名的資深出版社工作者表示,評審報告只簡略寫有何問題,「(出版社)要捉摸如何修改」。他認為,歷史書講求準確,如現時用恢復行使主權,是因官方有標準說法,跟隨而寫便「不會有錯」。
有不願具名的中史教科書編輯指,若從學術上探討,歷史的確會因時間而轉變,但若是跟隨中國政府說法而修改字眼,擔心「是否他不承認有六四(事件),日後亦不可以寫?」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質疑,楊潤雄昨日強調的「境內」字眼有政治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