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料最快今年發首批牌照
【明報專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於去年6月生效,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於上月29日截數前,接獲144間骨灰安置所提交指明文書申請,而食物及衛生局稱,有關申請仍在處理階段,有業界估計符合土地契約用途及規劃規定的私營龕場,最快可於今年內完成有關審批而得到首批牌照。
現時任何人士須取得「指明文書」,包括牌照、豁免書或暫免法律責任書,才可營辦、維持、管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控制私營骨灰龕,當中只有獲批牌照的骨灰安置所可售賣或出租龕位。
未有申請人交齊文件證合格
食物及衛生局回覆立法會議員就財政預算案提出的書面問題時指出,在收到144間私營骨灰安置所提交的指明文書申請中,其中116間私營骨灰安置所提出「牌照」申請,可作龕位買賣,局方指所有申請人都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文件以證明符合規定,故仍在處理中,尚未提交發牌委員會定奪。申請中,包括12間在申請前已符合土地契約用途及規劃規定的龕場,13間為未曾見於過往發展局私營骨灰安置場所的列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