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訴洩密案 馬英九拉蔡英文背書作無罪答辯
【明報專訊】馬英九被訴洩密案,台北地院判他無罪,高院30日召開審理庭,馬出庭應訊引蔡英文邀集五院院長進行司法改革為例,強調他當時跟蔡英文一樣,都是在進行總統對憲法的承諾,行使院際調解權沒有洩密,沒有犯罪。
庭訊一開始蒞庭檢察官陳述上訴要旨,指稱馬在2013年8月31日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案報告,洩漏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9月4日 再教唆黃世銘將報告交付江宜樺,涉犯刑法洩密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4罪。
檢察官指馬英九有罪,但北院卻以總統行使「院際調解權」將馬判處無罪,北院判決是錯誤的;馬英九隨即起身答辯,審判長江振義諭知坐著講就可以,但馬堅持站着陳述,他慷慨激昂的表示「我無罪」,並講述自己的答辯。
馬英九說,本案包括自訴部分,至今共有7位法官、3次判他無罪,當時因為立法院長等人涉及集體關說司法個案,總統必須處理即將發生的政治風暴,他才請行政院長及總統府副秘書長共同會商解決之道,以「最大限縮、最小侵害」處理危機。
馬英九話鋒一轉舉蔡英文前年召開司改國是會議,也是對外稱「院際調解權」是總統的憲政責任,馬英九說,他與蔡英文的實例,都是為了實踐及創造憲政慣例,總統面對司法關說案的憲政危機,難道是什麼都不應該做,只能回家睡大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