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考察25商場﹕七成不符肢障視障需求
【明報專訊】有機構月前實地考察25個商場後發現,當中七成商場的設計不符合無障礙原則。調查顯示,逾八成肢障及視障受訪者表示,曾在逛商場時受過一般市民的歧視行為。
社會服務機構「親切」去年11月至今年1月期間,以問卷訪問了共1435名健全人士及76名肢障或視障人士。機構又安排120名健全及殘疾年輕人到25個商場實地考察,了解商場設施是否符合肢障或視障人士需要。
八成受訪者曾受市民歧視
機構考察各商場後,發現高達七成商場的設計不符合肢障及視障人士需求,例如缺乏供視障人士使用的引路帶及觸感點字地圖等。實地考察的商場中有七成商場的入口不符合無障礙原則,例如欠缺斜台、沒有自動門,另有七成商場的升降機沒有點字按鈕、升降機門前設有鐵柱及空間不足等。95%肢障及視障受訪者表示,曾遇過商場設施所造成的有形障礙,如設施有缺失。
調查又顯示,商場管理者、商戶與其他顧客的排斥態度亦為傷健人士帶來無形障礙。近九成肢障或視障受訪者表示曾受商戶惡劣態度對待,87%肢障或視障受訪者曾遇到一般市民的歧視行為。
輪椅代步難推門 求助遭拒感無奈
肢體障礙人士、中二學生可欣自幼行動不便,現以電動輪椅代步。她說,不少商場沒有自動門,獨自出入商場時往往難以推開玻璃大門,又指曾向其他人求助時對方未有伸出援手,對此感到無奈。任社工的視障者何先生表示,大部分商場沒有觸感地圖,令他無法得知所在樓層及設施位置,又指曾因工作關係到訪美國,認為外國的無障礙設施較完善,如提款機會有發聲功能,而香港的設施部分欠缺人性化考慮。
「親切」總監余振威建議政府帶頭推動無障礙環境,亦應重新檢視相關法例是否合宜,強調無障礙設施的設計應該以人為本。並要求屋宇署加強執法,確保商場達到無障礙環境的要求。他認為政府需加強教育及宣傳,令商戶與公眾認識無障礙環境,避免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