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人均面積擬增至8方米 公屋人均13方米 安老院組織憂減宿位
【明報專訊】2016年康橋之家前院長涉嫌與智障女院友發生非法性行為事件,促使社署檢討院舍的發牌條款,如提高人均面積。社署「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昨舉行會議,討論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法定人均面積最新方案,研究由現行要求的6.5平方米(70呎),上調至8平方米(86.1呎),關注團體對上述建議的微調感到失望,安老院組織則擔心上調面積令宿位減少,院友可能被迫遷出。
現時《安老院條例》及《殘疾人士院舍條例》訂明,院舍最低人均面積為6.5平方米。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下稱小組)昨早召開會議討論,昨日會上未能就院舍的法定人均樓面面積達成共識,將於下月6日再開會討論,並於5月18日表決。
安老服務協會倡7.5 關注組倡「8+8」
社署指出,小組成員普遍建議把法定人均樓面面積上調至8或9.5平方米,亦有成員反對上調至16平方米的建議,認為不切實際,對長者及所需減少的宿位數目影響太大。
資料顯示,現時公屋的人均居住面積為13平方米(140平方呎),而人均居住面積小於5.5平方米(59平方呎)則會劃為擠迫戶,並規定公屋人均居住面積最小約為7平方米(75方呎)。
小組成員之一、立法會議員張超雄透露,在昨日出席的18名成員中,有三分一(6名)成員支持法定人均面積以8平方米作起點,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志祥、扶貧委員會委員許宗盛等;社聯總監鄭麗玲則支持上調至10平方米。香港安老服務協會主席李輝則只支持上調至7.5平方米。
關注團體「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倡議「8+8」方案,建議寢室空間及非寢室空間人均面積分別定為8平方米,令總人均面積達16平方米(172.2呎)。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及張超雄均支持「8+8」方案,對於昨日討論圍繞「8平方米」感到失望。
社署文件提及,「上調院舍最低人均樓面面積至8平方米方面,是否較務實及較能平衡各項需考慮的因素」,邵認為社署以「務實」及「可行性」作準則,只是平衡了私人院舍利益。
料減逾2600非資助安老宿位
調整最低人均樓面面積或會影響市場現有供應,社署數據指,私營安老院方面,如上調住客最低人均樓面面積至8平方米,合共減少2669個非資助的宿位;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方面,則需合共減少455個非資助的宿位;對津助或資助宿位方面影響則不大。
作為私營院舍代表成員的香港安老服務協會主席李輝表示,知悉有成員提出「8+8」方案,惟認為需顧及市場供求,「不能脫離現實」,並指過去收集私院意見,大部分接受上調至7.5平方米,「上到8都幾盡」,強調有院友及家人擔憂,上調人均面積可能導致有院友被迫遷出,呼籲成員平衡用家意見。
張超雄指出,目前無津助院舍的人均面積有7平方米,若政府最後只上調至8平方米是「無意義」及「不人道」。他強調,關注團體並無要求即時上調至16平方米,盼社署能制定過渡標準及時間表。他擔心,表決時署方會建議上調至8平方米的方案,擔心一旦落實新方案,要再等20年才能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