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僭建 胡漢清:違規建築委律師處理
【明報專訊】昨日有傳媒報道揭示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位於港島沙宣道的獨立屋,天台有一間與屋宇署批准圖則不符的「天台屋」,懷疑屬於僭建。胡漢清昨沒有親身回覆,透過律師行回應指出,已委託律師行處理有關「違規建築物」(unauthorized structure)問題,並已把地契等相關文件交予律師行跟進。
《蘋果日報》昨日報道,胡漢清位於沙宣道42號海日樓9號獨立屋疑有違規天台屋。本報昨以航拍機拍攝獨立屋天台及四周,相片顯示獨立屋的天台部分位置,有已圍封的有蓋構築物,其中原屬花槽位置的一邊設有一排窗戶,從外觀察可見該獨立屋的天台外觀,與毗連10號至12號獨立屋不同。10號及12號獨立屋天台亦有懷疑與圖則不符的玻璃頂構築物。
獨立屋天台與屋署圖則不符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胡漢清於1996年以1340萬元買入9號獨立屋及兩個車位,一直持有至今。本報先後翻查屋宇署百樓圖網及署方批准圖則,發現該獨立屋未有入紙加建紀錄,天台圖則雖註明花槽及水缸位置,但未有註明可興建其他構築物的許可,天台出現的圍封建築涉及違規加建。
建築師:圖則沒註明即未獲批准
香港建築師學會副會長何文堯表示,天台若出現圖則上沒有註明的事項,即屬未獲當局批准的事項。他昨日看過本報提供的屋宇署圖則及相片後認為,獨立屋天台未有註明可加建其他構築物。他說:「如果可以加建,為什麼發展商自己不加建,用專業界別常識去判斷,(容許業主)再加建的可能不大。」何文堯估計,若在同地段發現其他違規構築物,署方或一併要求清拆。
律師信稱從未批評鄭若驊僭建
本報就9號至12號獨立屋向屋宇署查詢曾否發現違規構築物、投訴、發出清拆通知等,署方稱未能回應。本報曾致電胡漢清查詢,電話轉駁至留言信箱,其助手向本報提供一封胡委託律師行發出的信件,回應《蘋果日報》昨在網上刊登涉僭建指控的報道。
律師信指出,胡漢清已委託律師行處理有關「違規建築物的問題」,有法庭紀錄指胡的寓所可能有「違規建築物」;信中又指胡漢清從未批評律政司長鄭若驊寓所有僭建是「失策」,要求《蘋果日報》把報道從網站移除,並道歉及作書面承諾,不再出版該報道或類似字眼。